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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集中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近日,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今年我国集中力量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言人尹成基说,2012年将进一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认真贯彻实施促进就业“十二五”规划,层层分解各项就业重点指标。组织开展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在总结评估现行就业政策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发展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完善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

         集中力量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完成三年百万就业见习计划,建立就业见习长效机制。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继续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示范县建设,加强输出输入地对口衔接,统筹城乡就业。有针对性地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建立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的长效机制。继续搞好各项全国性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各类群体就业。

     深入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做好创建创业型城市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工作。完善促进创业的政策措施,研究制订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创业公共服务标准,制订出台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
 
     着力做好职业培训工作。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积极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快职业培训和鉴定立法进程。加强职业培训统筹管理,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全面落实各项培训补贴政策,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和技工院校建设,依托技工院校和企业大力开展就业培训、企业岗位培训和创业培训。继续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机构供求分析制度,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就业信息服务。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推进失业预警试点工作。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推动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出台。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区域人才开发合作工作。
 
     摘自:北京劳动就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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