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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促会举办主题报告会
实施《就业促进法》5周年 积极就业政策10周年
中国就促会举办主题报告会
——张左己信长星出席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日期:2012-09-03 
 
  本报讯 (本报记者 王少男)8月30日至31日,中国就业促进会在天津举办贯彻实施 《就业促进法》5周年、积极就业政策10周年主题报告会和专题研讨活动。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中国就业促进会名誉会长张左己,天津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崔津渡,人社部副部长信长星出席主题报告会,中国就业促进会会长张小建主持会议。 

  张左己指出,活动回顾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5周年和积极就业政策10周年的历程,展示辉煌成就,总结成功经验,交流切身体会,意义重大。他认为,积极就业政策是我国劳动制度改革发展的伟大创举。改革开放起来,我们成功渡过了几次就业高峰,在实践与探索的过程中,积极就业政策经历了从破土萌芽,到成长壮大,再到枝繁叶茂的过程。34年过去,弹指一挥间。我国的就业形成了以积极的就业政策为主导,以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为依托的市场就业机制,特别是以 《劳动法》为基础、以 《就业促进法》为主干的促进就业法律体系,将就业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构建了中国就业工作的新格局。事实也雄辩地证明:中国特色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是促进我国就业改革发展的伟大创举,是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的稳固基石。 

  张左己强调,充分实现就业任重而道远。当前,国际经济复苏尚不稳定,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这样一个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关键时期,我们将面临更加复杂、更加严峻的就业形势,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任务十分艰巨。实现充分就业的宏伟目标,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责无旁贷,同时更需要社会各界特别是社会团体和企业界人士的大力支持。 

  在主题报告会上,信长星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就业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深刻分析了就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明确了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信长星指出,首先,要深入总结经验。10年间,就业制度发生深刻变革。温总理在讲话中将其归纳为四个方面:坚持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结合;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强化政府责任相结合;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发展;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这四个方面的基本经验,来自于10年的实践,是对就业工作规律认识的深化,必须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 

  其次,要保持清醒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问题的复杂性表现在: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叠加、城镇就业压力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压力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交织。与此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的不利影响仍在持续,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对就业的影响也已在局部区域逐步有所显现。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实践中逐步破解。在正视困难的同时,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工作的各种有利条件,以坚定信心。 

  最后,要继续加大力度。一是在深入推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上下工夫。二是在深入实施 《就业促进法》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上下工夫。三是在开发就业岗位上下工夫。四是在促进重点人群就业上下工夫。五是在抓好服务上下工夫。六是在抓好培训上下工夫。 

  信长星希望就业促进会今后进一步发挥社团优势,凝聚社会力量,在促进就业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自全国就业领域各条战线,各级人社部门代表、专家学者、企业家和基层的就业工作者350余人参加了会议。 

  恰逢本次会议之际,由中国就业促进会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共同主办、中国网络电视台联合举办、中国就业促进会创业专业委员会和北京市华普亿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办的 “2012年第一届全国创业专项大赛”于8月30日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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