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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应将创业教育设为本科必修课 
来源:新京报  作者:郭少峰 日期:2012-08-20  
 
[导读]教育部日前公布《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

        2009年9月14日,3名京籍大学生在海淀区紫竹院工商所领到了自己创业的工商执照。这是海淀工商首次为大学生创业发营业执照。资料图片/新京报记者 秦斌 摄

  依照教育部的要求,各高校应创造条件,面向全体学生单独开设“创业基础”必修课。教育部日前在网站上公布了《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

  教育部提出,各高校要把创业教育教学纳入学校改革发展规划,制定专门计划,提供有力教学保障。各高校应创造条件,面向全体学生单独开设“创业基础”必修课;明确职能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创业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协调和组织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工作;根据专任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按照学生人数以及实际教学任务,合理核定专任教师编制,配备足够数量和较高质量的创业教育专任教师。

  《基本要求》中明确,把创业教育教学效果作为学校本科教学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并体现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中。

  清华大学启迪创新研究院目前已开设有创业课的选修课,课程覆盖从商业计划书写作到如何管理一家企业等创业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学院将邀请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创业投资家、创业成功人士登台授课。在为大学生开设的创业课程中,学院计划在课程逐步完善后,面向所有在京高校开放创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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